0 0 0

诸城市面向2023年度退役优秀运动员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

诸城人
11月前 1061

        根据诸城市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,按照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652号)、《关于做好2023年度退役优秀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潍体发〔2023〕48号)和省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,面向2023年度退役优秀运动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招聘计划及范围

(一)招聘计划

诸城市竞技体育运动学校招聘教练员2名,岗位类别为专业技术岗位人员,岗位等级为初级。

(二)招聘范围

符合《关于做好2023年度退役优秀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潍体发〔2023〕48号)要求,输送地为诸城市,列入就业安置范围,自愿选择招聘安置的2023年度退役优秀运动员。

二、招聘程序

(一)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

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,同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。

1.报名时间:2023年12月22日(上午8:30至11:30,下午14:00至17:00)

2.报名地点:诸城市教育和体育局组织人事科409室(诸城市文化路21号)

3.报名所需材料:

1)《山东省诸城市面向2023年度退役优秀运动员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》(见附件)、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。

2)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、居民户口簿;学历学位证书(全日制、非全日制学历均须提供)、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、本人获得全国及以上各类比赛成绩获奖证书等,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。

4.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、准确、有效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,贯穿招聘安置工作全过程。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安置资格的,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,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。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未提交有关材料的,视为弃权,不再列入安置范围。

(二)考试

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。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、专业知识、业务能力、职业道德和行为表现等方面的能力。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。面试时间为8分钟,其中思考4分钟、答辩4分钟。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,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、一个最低分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,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,并由主考官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。本次考试设合格分数线70分,低于合格分数线不能进入考察体检范围。

考试具体时间、地点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。

(三)考察与体检

按照招聘岗位,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,由高分到低分按1:1的比例,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。结合实际确定考察、体检先后顺序,并等额组织。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,主要侧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、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,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,提供相关信息、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。按照《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》(鲁组发〔2017〕2号)要求,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,重点审核“三龄二历一身份”等内容。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,进行认真调查,问题未查清且处理不到位的,不得办理聘用手续。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,视为自动放弃。

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、教育部、公安部《关于印发<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>的通知》(高检发〔2020〕14号) 和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、教育部《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》(法发〔2022〕32号)以及《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》(教师函〔2023〕1号)等文件要求,对应聘人员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查询,按规定列入考察前置。

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,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,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。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,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,复检只能进行1次,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。未按规定时间、地点参加体(复)检的,视为自动放弃。体(复)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。

考察体检的具体时间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。

考察体检合格的,确定为拟聘用人员;考察体检不合格的,取消拟聘用资格。

(四)公示聘用

1.公示。经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,在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诸城市教育和体育局官方网站上公示,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。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,按流程办理聘用手续。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,取消其聘用资格。

2.聘用。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。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。期满合格的,予以正式聘用。不合格的,取消聘用。受聘人员最低服务期为5年,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离职的,不予办理有关手续。

三、其他

1.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,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,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,保持通讯畅通有效,以免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。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,责任自负。

2.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,按照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》(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)等有关规定处理。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,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。

3.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,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。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、辅导网站或出版物、上网卡等,均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。

本简章由诸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
其他未尽事宜,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。

咨询电话:0536—6062524;

监督电话:0536—6061453。

最新回复 (0)

    暂无评论

请先登录后发表评论!

返回
请先登录后发表评论!